一、 基本情況介紹
江西遠泉實業集團限公司(以下簡稱“遠泉集團”)于2016年12月22日向市城投集團轉貸基金公司提出5330萬元元轉貸申請,而該企業在辦理轉貸過程中涉及房產重新辦理抵押、房產土地二合一登記過程中用時過長且出現跨年導致5330萬元不能按時續貸,必須將遠泉集團在農發行貸款的剩余1.657億元一次性還清后才能正常續貸,由于遠泉2.19億元已全部逾期,時間緊任務重,基金公司業務風控財務人員在集團公司的統一部署下,從中學習借鑒了轉貸新理念,經歷52天的實戰,積累了經驗,提高了工作技能,圓滿完成了市政府和城投集團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務。
二、 遠泉集團轉貸涉及內容簡介
遠泉2.19億元轉貸項目涉及三家公司包含:遠泉實業集團2億元、綠香米業1400萬元、遠泉種植500萬元。其抵押物覆蓋了上饒縣、經開區13個地塊的房產及土地,需重新辦理抵押登記,且2.19元貸款已逾期。因此時間緊任務重,在市政府領導和集團領導的協調召集了多方業務相關單位協調會,基金公司業務風控財務上下聯動,歷經52天的實戰,為今后的業務拓展積累了經驗,此次也圓滿了市政府及城投集團交付的工作任務。
三、遠泉集團轉貸項目工作日志
基金公司在集齊遠泉集團5330萬元轉貸項目申請基礎性資料的前提下,又深入遠泉集團收集齊了遠泉集團剩余16470萬元、遠泉種植500萬元、綠香米業1400萬元轉貸申請材料。
基金公司至農發行上饒縣支行溝通轉貸事宜,并與我公司重新簽訂了三份《借款多方協議》、《同意放款通知書》并承諾如出現資金未能按時退還,農發行將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我公司了解該筆貸款抵押物已逾期,且續貸需解押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不符合上饒轉貸基金《實施細則》和基金公司業務流程規定,故表態難以完成該項目轉貸。經市政府、城投集團、遠泉集團和我公司多方協調,提出如下可供參考方案:
1.轉貸基金公司注冊資本5000萬元,由于遠泉集團此次轉貸需2.19億元且已全部逾期,必須一次性清償所有貸款方能續貸,而我公司目前資金狀況無法滿足,再向市政府請示后提出由市城投集團臨時向轉貸基金公司注資1.64億元用于此次轉貸項目。由于此次轉貸涉及抵押物過多,立足于高效安全的完結此次轉貸任務的基礎上,提議由市政府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如國土、房管全力配合此次轉貸項目,直至轉貸任務順利完結
2月9日下午 基金公司向集團報送關于遠泉2.19億元轉貸項目需市政府協調會的請示,并向農發行確認遠泉集團2億元授信批復有效期限(截止2017年6月底),遠泉種植及綠香米業授信批復有限期限(截止2017年12月底)。
2月10日上午由王云秘書長召開了關于遠泉集團2.19億元轉貸項目專項協調會,會中所有相關職能部門對此次轉貸項目的順利推進均達成一致共識,10日下午農發行、基金公司及遠泉集團相關工作人員在農發行三樓會議室就此次轉貸項目進行具體工作安排,所有抵押物及他項權證的辦理工作均落實到人
2月11日 城投集團公司、基金公司相關人員在城投集團公司三樓會議室就遠泉集團轉貸項目再次召開專題攻堅研討會議。經多方溝通提出以下幾個風控點:
1.要求農發行重新與我公司簽訂額外三方同意放款通知書,承諾無條件還款。
2.農行行必須先行準備完善所有放貸手續,審批完成貸款流程,并與遠泉集團簽署新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3.遠泉集團因事先與縣國土局、不動產登記中心溝通好,待銀行出具結清證明后,優先完成未到期不動產的抵押登記延期手續,到期則先交由房管局審批確認后,優先完成確認流程,暫不落章。
2月12日下午 縣農發行行長丁煥泉向我公司反饋信息得知,縣國土局所有審批及辦理流程均能安全完成,但唯一的阻礙來源于經開區國土局局長對于此次工作表明態度為:應按流程順利進行,故無法保證經開區他項權證能按期受理完結。
2月13日下午基金公司相關人員在城投三樓會議室向城投集團評審委領導匯報了近期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召:其中上饒縣三總抵押物基礎資料已提交至縣國土局,待該局工作人員核實后最快可于明日辦理結完抵押登記手續并出證。
2.經開區四宗抵押物登記資料已提交,但該局審核后表面資料未完全,故暫不辦理,此事農發行及遠泉相關工作人員正與經開區領導溝通中。
3.由于此次轉貸已從5330萬調增至2.19億,故我公司要求遠泉方追加資金使用費,對方單位已承諾將于明日預繳200萬元使用費打入我公司賬戶。
4、2月14日下午 遠泉集團在上饒縣的三宗抵押物,其中一處已完成抵押辦理并出證,其余二證最快明日可出;經開區方面,在昨日溝通后國土部門已完全其中一宗的審批并出具“交易及產權確認單”待明日交與市國土局方能進一步辦理并出證。
5.2月15日上午 基金公司業務人員在上饒縣持續跟進遠泉轉貸進展情況,遠泉集團所屬對抵押物基本已完成延期辦理及新證的辦理,且這些抵押物已可以覆蓋遠泉在農發行2.19億元的原貸規模。農發行在今日出具了遠泉集團2億元用信說明,文中指出2億元所屬抵押物已完成續登及重新辦理手續,待收回原貸款后即可發放新貸款。
6.2月16日上午 城投評審委及基金公司相關人員在城投集團三樓會議室對遠泉轉貸事宜進一步召開會議部署,在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回歸我公司賬戶的前提下同意放款,在會中城投集團領導要求對于工作計劃均落實到人:今天下午4點前必須收齊遠泉所有印鑒資料及轉賬支票,責任人:王飛駿、鄧麗晶;由遠泉集團財務事先填好轉貸資金1.657億的轉賬支票并交由我公司財務核驗通過后妥善保管,責任人:王舒君、章愿如、秦玲玲;17:10分轉貸基金公司將剩余的1.66億元轉貸資金打入遠泉在農發行的還款戶頭并要求農發行在5分鐘后完成扣款手續,責任人:責任人:王舒君、章愿如、秦玲玲;扣款完結后基金公司人員全程跟進農發行貸款的電子審批流程,并及時反饋還款進度情況,并要求農發行在回款后第一時間內轉回我基金公司賬戶,做到不遺留任何縫隙,保障資金安全,速度第一位。
6.2月17日上午由于農發行在16日晚系統只回傳了5330萬元的轉貸信息,剩余金額由于系統數據傳輸原因并未在會上指定時間內到達市農發行信貸管理系統,我方人員在今日農發行系統開放之時就已達到進行同步跟進,11:00開始陸續回款,農發行在今日17:30分之前分5筆將遠泉轉貸資金安全轉入我公司賬戶,至此遠泉集團2.19億轉貸項目全部完結。
市城投集團轉貸基金公司
2017年3月3日